《工伤保险条例》知识二十问

作者:时间:2015-05-12点击数: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是职业伤害的简称,包括工作事故伤亡和职业病两种情况。工伤最初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病也被纳入工伤范畴。

二、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三、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何区别?

    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是:前者属于社会保险中的一种,而后者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二者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筹资办法、待遇水平等多方面均有不同;参加工伤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而是否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四、单位返聘的退休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吗?

    参加工伤保险的前提是受伤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而退休返聘人员与返聘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目前该类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对于此类人员,单位可以与返聘人员协商约定,对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可通过选择参加其它商业保险的方式,分散单位所承担的风险。

五、哪些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六、哪些情况下应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意:视同工伤的待遇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并非完全一样,如第3条。

七、哪些情况下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八、益阳市工伤问题处理程序有哪些?

    1.工伤事故报告: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世纪大厦四楼,电话:0737-6501286);

    2.工伤认定;    

    3.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待遇确定和办理。

九、、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和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尽早报告,最好在事故发生后3天之内报告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十、工伤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1.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事故现场两个目击证人的证言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遭受暴力人身伤害的,还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十一、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如何办理?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二、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下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和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

十三、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该在经过治疗,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后进行。

    2.工伤职工必须存在残疾,主要表现在身体上的残疾。

    3.工伤职工的残疾须对工作、生活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伤残程度

已经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

十四、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十五、工伤职工所能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配置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等。

    十六、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就医?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当病情稳定后进行治疗的,应当在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社保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医疗费。

    十七、工伤治疗可以使用医保卡吗?

    工伤治疗不能使用医保卡,须现金支付再报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八、什么是工伤的“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伤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十九、益阳市内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1.办理时间:每月11-13日,节假日顺延;

    2.办理地点: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世纪大厦四楼,电话:0737-6501286); 

    3.所需材料:    

    ①工伤医疗待遇    

    A.工伤事故报告表;B.工伤认定书;C.医疗费用发票及清单;D.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E.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F.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②一次性伤残待遇    

    A.工伤事故报告表;B.工伤认定书;C.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2份;D.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E.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F.交通事故应提交交通事故结案书。    

    ③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A.工伤事故报告表;B.工伤认定书;C.工伤劳动舱力鉴定书2份;D.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E.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F.劳动部门备案合同书;G.劳动部门备案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二十、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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