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副处长工作职责(2021年7月修订)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28日 15:50 [来源]:资产处 [浏览次数]:

1.协助处长做好资产处的各项工作;

2.分管物质设备管理科工作及本处资产工作;

3.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资产管理制度的落实;

4.组织开展资产验收、建账、建卡、调配、报损、报废、回收、处理及年终资产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

5.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全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年度统计、报表等相关管理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